致广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日期:2021-04-30 浏览

各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你们已经满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踏入社会。在此,向你们致以诚挚的祝贺和良好的祝愿。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明确提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新目标新要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要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省委省政府历来也重视就业工作,王建军书记亲自点题实施“投资于人”战略,刘宁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幸福民生战略作出新的部署。我厅通过全方位政策保障、全方位载体支撑、全方位定制服务、全方位对接服务平台,使高校毕业生尽可能的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

在此,给同学们提三点建议:

一、认清形势,树立正确就业观念

目前,青海省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期,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的发展虽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多元的就业机会,但受高校扩招和外省就业压力传导、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因素影响,省属院校应届毕业生、返青毕业生人数持续处于高位,且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招人难与就业难现象并存,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部分市(州)毕业生“有业不就”、“有约不签”、“不是行政事业单位不进”以及“慢就业”、“怠就业”等陈旧观念。希望同学们明晰当前的就业形势,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先生存、后发展”的就业观念,放下架子,不挑不拣,勇于闯市场、敢于去创业,以务实的心态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定位好自己的择业目标,争取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二、积累经验,提升自身就业能力

高校毕业生急需丰富基层工作阅历,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准确定位发展方向,为以后走向更高的工作岗位积累实践经验。省委、省政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创造条件;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统筹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青南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通过提高待遇加强培训、帮扶引领、期满就业服务等,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锻炼成长;今年起,我们将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础上,组织实施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用三年时间组织1500名16至24岁失业青年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部分青年群体增长工作和实践经验及时融入劳动力市场。希望同学们,自觉到基层一线去发挥才干,到艰苦的环境里去经受锻炼,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切实走好迈向社会的第一步,开辟事业发展的新天地。

三、发挥特长,鼓励实现自主创业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省委省政府结合新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特点,相继出台了新一轮政策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今年起,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实施若干措施促进大学生返乡创业助推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兴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希望同学们响应总理号召,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爱好和兴趣,树立“行行可以建功、处处可以立业”的新理念,主动参与自主创业,在创业过程中实现自己的梦想,体现自己的价值。

同学们应及时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信息登记,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可通过青海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查询了解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做好就业与自主创业准备。省人社厅聚焦突出问题,发挥“高校毕业生精准招聘平台”作用,于近期统一组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中央企业面向青海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春秋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各类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招聘服务,促进人岗广泛精准对接。

最后,祝各位同学事业有成,前程似锦!